邱安安副教授/逢甲大學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

企業在經營的過程中,會受到各式內部及外部不同層面的因素影響,若企業沒辦法勇敢面對錯誤,並且因應時勢來提出適當的策略,就可能會對企業自己本身的運營和獲利能力造成影響,嚴重些甚至可能會動搖到企業的根基,有些企業高階管理階層甚至釋出不正確的訊息,使得投資人判斷錯誤,美國安隆(Enron)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它曾是世界上最大的天然氣公司,曾連續六年被選為美國最具創新精神的企業,但2001年卻爆發了一連串的財務醜聞,至終宣告破產,也使得當時美國最大的會計師事務所倒閉。安隆事件爆發後,美國政府開始推動沙賓法案,希望藉著公司治理機制的落實,能夠杜絕企業高階管理階層的違法行為,並且強化了公司高階經營者之責任,來保障股東的權益。

近年來,台灣資本市場變遷快速,也使金管會加快了我國企業治理的推動和展現決心,推出公司治理3.0,符合全球推動ESG趨勢,進一步強化企業的永續發展,冀提升台灣資本市場的國際競爭力。公司治理3.0包含了強化董事會運作及職能,並且規定自113年起上市櫃公司之獨立董事的席次不能少於全部董事席次的三分之一 ,並且其超過半數的獨立董事的連續任期不能超過3屆;而在強化資訊揭露部分,則擴大了企業編製永續報告書範圍,並且推行上市櫃公司發布其自結年度的財務訊息;最後在強化利害關係人的溝通部分,則是依序調整降低每天召開股東常會的企業數目上限。 企業董事必需擔負企業的責任,在企業治理中顯得十分重要,而高階管理層的價值觀、和企業所形塑出來的組織文化及同仁知規範的品格,都在公司治理中扮演重要的角色,透過公司治理可以加強發揮監督及董事會的功能,並且提昇企業資訊的透明度,強化企業內部控制流程及稽核,進一步保障企業所有股東權益。但公司治理若只是口號,流為形式,無法落實,就算是擁有上千億資產的企業,仍面臨極大風險;相對的,一家公司的治理若能做的好,那對其企業本身帶來正面的效益和好的聲譽,以達到永續經營目標,實為重要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