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吳如娟 老師 / 逢甲大學 企業管理學系)

03-1清晨天矇矇亮,被突然啟動的掃地機器人的掃地聲喚醒,原來是家裡正值好奇年齡的貓咪觸動掃地機器人,而且正用貓爪對抗掃地大怪獸,玩得正起勁。
機器人來了嗎?這個答案從近日各方的報導裡顯而易見。
其實,人類對於機器人的想像幾乎可以追溯到十八世紀以機械取代人力的時代開始,希望能有一個像人一樣的東西,完成人類想要完成的工作。在Robot一詞還沒出現之前,機器人早就出現在人類生活裡了,不是只有電影裡的情節與想像,而是真實的存在,從1738年法國技師發明的機器鴨到1897年的魚雷控制裝置 Brennan torpedo,這兩種突破性發明也成為現今機器人的應用技術開端,十九世紀發明家們透過齒輪原理與遙控裝置發明了各種機器設備。

Robot,這個名詞最早出現在捷克科幻小說家Karel Capek 1920年的劇作『羅森姆的萬能機器人』(Rossum’s Robots),這個名詞具有歷史與人文意涵,Robot由兩個傑克單字所組成,rabota意指必須做的工作,robotnik意指農奴,所以Karel Capek用robot來命名,意即『由人工打造,用來提供人類服務的階級』。所以,基本我們看到的機器人是長期趨勢所發展:(一)運用先進科技為人類代勞,以及(二)運用僕役階級為人類社會提供廉價勞力。從這個觀點,Alec Ross 在“The Industry of The Future (2016)”一書裡這麼說,機器人是科技進步的象徵,但也是過去數百年來人類奴工制度的新版本。不過,可預期的是隨著科技進步、以及機器人進入人類生活後的互動,機器人的角色應該有更多不同的延伸與詮釋。機械帶來各式實體樣貌(Physical),資訊科技與人工智慧(AI)賦予機器人強大的運算能力、思維與仿人的動作等,各種感知裝置與設備來帶感官知覺與反應,但是機器人能是人嗎?1942年美國著名科幻小說家、文學評論家Isaac Asimov在作品《我,機器人》中提出「機器人學三法則(Principle)」,第一條法則:機器人不得傷害人類,或坐視人類受到傷害,第二條法則:除非違反前一法則,機器人必須服從人類的命令,以及第三條法則:在不違反第一與第二法則的情況下,機器人必須保護自己,該理論被視為「現代機械人學的基礎」,同時也揭開倫理相關議題。
在工業應用方面,1959出現第一台工業機器人Unimation Robot,機器人因此成為全球性產業,並開始進入機器人成長期階段,這期間有幾個代表性機器人,如:1961年的起重手臂、1965年麻省理工學院的Roborts、以及1969年日本加藤一郎實驗室雙腳走路的機器人,隨後各類仿人機器人與相關研究亦紛紛出現。

從提供人類廉價勞動力,到解決高危險工作與因應人口老化等社會問題,機器人有各種的功能與樣貌,隨著數位科技與生活形態的轉變,相關應用也逐漸轉兼具娛樂性與服務整合的應用,例如:1997年擊敗當時西洋棋冠軍的IBM Deep Blue、1998年無人快遞Helpmate、以及2000年阿西莫(ASIMO)等。03-2
機器人發展情況各國不同,日美德三國以工業用與醫療用的高價機器人領域發展為主,南韓與中國則是以消費者導向(相對低價)的機器人為主。隨著資通訊科技的進步,包括語音辨識、圖像辨識、人機互動、人工智慧等技術加速機器人的發展,人工智能機械人的典型代表有IBM的「沃森」、Pepper等。下一代的機器人會是什麼樣貌呢?可能是更具人性且融入生活、工作、與社會的樣貌。

相關報導與延伸閱讀:

  1. 機器人類學程大學開課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1016000107-260205
  2. Alec Ross, (2016). The Industries of the Future. Simon & Schuster, New Y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