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寶蓉 老師/企管系)

上述三部曲介紹三種不同類型的創新,然而,要如何進行創新呢? 是否有哪些原理原則? 哈佛大學商學院的Christensen教授,曾經以破壞性創新(Disruptive Innovation)理論,解釋許多創新如何產生。相較於漸進式創新(Incremental Innovation),透過逐步改善,將產品或服務做得更快更好,破壞性創新則以不同的思維,思考未消費過的顧客,或是被服務過頭的顧客,會有那些需求。舉例而言,華碩電腦之前推出的Eee PC,則是將其他競爭者極力追求效能、速度提升的思維,轉而以提供不需要這麼高規則效能的「易學、易玩、易攜帶」輕巧型筆電,搶攻未使用筆電的家庭主婦及輕量型初階市場,或是現有客戶的第二台筆電。相對於其他競爭者在現有軌跡發展滿足顧客需求的同時,企業若能重新思索以截然不同的方式,發掘現有顧客未被滿足需求,或是新的市場,儼然會對市場造成震盪。

相似的概念,在Kim與Mauborgne「價值創新」一文中,亦曾被提及。此文的概念,也成為這兩位學者後來出版「藍海策略」一書的基礎。價值創新以消除、降低、提升、創造這四項檢核重點,對現有產業進行檢視。例如,太陽馬戲團降低傳統馬戲團強調特技、大量動物、刺激與驚險的表演,並創造藝術性歌舞表演,強調主題性,以全新的價值曲線進行策略性創新,因而開創專屬於太陽馬戲團的新模式。運用減法原則,對現有市場的要素進行降低與消除,是許多新進入者首要思考的模式,舉凡百元剪髮、廉價航空,都是從滿足過頭的價值中進行刪減。然而,也因為刪減現有產業的價值較無進入與模仿障礙,反而容易造成另一波新的競爭;因此,對企業而言,如何思考新的創造,仍是發展持久競爭優勢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