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留妘蓁老師/諮商輔導中心

在過去社會中,跟蹤騷擾被視為一種可勸導事件,不屬犯罪行為,以至於刑法規範裡,沒有相應罰金之需要,有關暴力威脅之事件,只在家庭暴力防治法有相關規定,近幾年,社會新聞中跟蹤騷擾所引發的殺機,已受到民眾關注且帶來人心惶恐,終於在110年 11 月立法院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跟蹤騷擾行為就是犯罪(告訴乃論),將於111年6月1日上路,期望透過公權力及早介入案件,阻止憾事再度發生。

在人際關係中,隱含著人際界線,太緊密意味著過度介入及干涉他人的底線,太疏離則對外界事物失去溫度,而難以建立關係,然而當行為過度涉入是有可能造成跟蹤騷擾之現象,依據《跟騷法》的定義可知:主要是以人員、車輛、網路等方式,持續或反覆違反特定人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進行跟蹤、尾隨、歧視、通訊干擾、追求、寄送物品、出示有害名譽訊息、冒用個資購物等8種行為,使被害者心生畏怖,足以影響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最重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遇到跟蹤騷擾的行為,應該怎麼辦?

一、預防期。

當發現遭人跟蹤糾纏時,請記得要和身邊親朋好友告知,重新檢查可能洩漏個人資訊的管道,並採取自我保護的行動,例如:調整返家路線,定期修改網路平台之密碼、關閉手機GPS定位,減少獨自行走機會、以公共場所優先選擇、攜帶防身配備。

二、求救期。

有事實發生,儘快到人多的地方尋求協助或向警方報案。除了撥打110外,亦可使用手機下載「110視訊報案」,受理人員即刻派遣線上警力前往現場,保護民眾的人身安全。

三、自我保護期

發現遭到跟蹤騷擾時,可透過日記記錄遭到跟蹤騷擾的時間與地點,細節,要時換掉住家鎖頭、電話號碼、交通工具,嚴重甚至搬家、換工作。

尊重自己的感受,表達對方的不合理行為,尤其是當自己感受到備受威脅,請拿出保護自己的威力,運用學校、社政、警政…多方資源,阻止對方行為再發生。

延伸資料

跟蹤騷擾防制法-懶人包 (來自 內政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