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季芸助理教授 / 逢甲大學建築專業學院)

“環境”在此指的是人類族群所集體營造的集居實質環境,從村落、小鎮以至於更大尺度的城市聚落,或者其中元素包括建築物、街道、廣場及公園綠地等,亦或局部地區皆可稱之。據此而論,這些不同尺度的環境乃藉由族群共同營造並展現其價值觀,因而不同族群營造出各異的實質環境形貌;再者,這些實質環境形貌是否具有某種程度以上的空間[1]秩序,乃是環境美的必要條件,換言之,空間秩序差或混亂失序環境就不美。何謂”空間秩序”?指一城鎮聚落開放空間例如街道、廣場、或公園等,其周圍緊鄰建築物包括使用、配置模式、量體形式、形式風格以至於停車方式等具有某種規律性[2],此般的環境景象令人感覺到美的存在,所謂「秩序就是美」!

這類例子筆者曾造訪且印象深刻的案例繁多,傳統城市如:捷克布拉格為例,整個城市建築物幾乎都是磚紅色斜屋頂、與高度在五層樓上下的傳統建築(照片1),鳥瞰整個城市呈現出一種優美而和諧的地景與超越視覺的人文靈性意象!

照片1 布拉格市區俯瞰

再以其猶太區街道空間(照片2)為例,街道兩旁建築物緊依街道而立、建築物風格與高度相近,形成優質有序的街道空間形象;再如西班牙南部龍達(Ronda)小鎮,山丘上所有建築物依地形地勢而建,建築物都是緩斜屋頂覆以羅馬瓦與白牆等,從山丘外圍俯瞰,整個小鎮與地景呈現相當優美而協調的景象!

照片2 猶太區街道形象

(照片3)現代城市在歐美地區案例如,荷蘭阿姆斯特丹婆羅半島(Borneo island)60棟獨立街屋(照片4)

照片3 龍達小鎮山丘上建築物俯瞰意象(來源:作者)
照片4 荷蘭阿姆斯特丹婆羅半島60棟獨立街屋(局部)
(來源: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b/b1/Amsterdam.
Scheepstimmermanstraat.Waterside.04.jpg)

還有美國住宅類型中佔比最大或為數最多的第一種住宅區,街道兩旁皆為獨立住宅(detached house),建築物絕大多數三層樓以下木構造,四周常有大樹與草坪為主調的庭園或綠地,亦即建築物前方都有前院,與街道人行道區隔開來,而保有良好的居住品質;由於街道兩旁會有高大的行道樹加上鄰街住宅前院庭園使街道呈現大片林蔭意象(照片5),因而較大尺度街道常以林蔭道(avenue)[3]為名,尤其在低密度或腹地大的住宅區更是典型。

照片5 美國紐澤西州麗奇嫵德郡(Ridgewood)獨立住宅區街景(來源:作者)

相對地,回首近觀台灣各個城鎮地區,絕大部分街道兩旁幾乎都是量體尺度不一甚至落差大的諸多建築物參差並立以及各種附加物(包括違建、招牌、冷氣機、鐵窗等)雜陳於外觀的混亂意象,要找到沿街建築物秩序佳與外觀保有原初設計樣貌的街道或街區,實在少見,為什麼?這個大問題需要由文化或文化環境談起,因為實質環境形塑一直受到文化制約,必須由文化或文化環境談起,進一步地說,也就是文化環境模型(圖1)。文化乃是一個複雜的整體或說包羅萬象[4],由抽象到具象可分為三個層次,上層乃抽象的事物例如價值觀,支配與主導人們的行為;中層為社會制度或規範等包括政治、經濟、教育、法律及技術等事物;底層則是具象的事物包括為數最可觀的實質環境:城鎮聚落中各種建築物、街道、廣場及公園綠地等開放空間,其他如生活方式、人造器物、藝術品等。這三個層次彼此互涉互證或相互關聯,其中上層事物支配或主導下層事物,或者說,上層為內在因素而下層為外顯結果,並藉由下層事物得以理解上層事物。

圖1 文化環境模型

[1] 意指平面(二維)及三維向度

[2] 意指大多數或大部份,但不一定全部或完全,空間管制非常嚴格的城鎮才有可能,尤其在極權國家。在時間長軸中,有些城市空間管制機制因時制宜,例如,荷蘭阿姆斯特丹中央區,傳統與現代風格建築物並存,只作高度上管制,形式風格不限。

[3] 按:美國一般城市街道命名,常以縱向(通常尺度較大)為林陰道,橫向為街(street)

[4] 柯塔克(Kottak C. P.),徐雨村譯,2014,文化人類學,巨流

【延伸閱讀】

※館藏資源

路易斯. I. 康 : 秩序的理念

槙文彥的建筑 : 空间. 城市. 秩序和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