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智傑/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所教授
在東京奧運結束後,出現一個熱門的議題。台灣的男子羽球雙打麟洋配,最後一球殺球,對手沒回擊,挑戰是否出界。最後以鷹眼判斷,轉播單位以電腦特效顯示,球落點壓線in,贏得金牌。這個最後一羽球壓線in的畫面,立刻被許多人發揮創意,進行各種「改作」。
新聞:https://udn.com/news/story/122215/5642271
有人說,這個羽球壓線的圖片,轉播單位有著作權,所以他人要將這個壓線畫面進行「改作」,要得到奧運轉播單位的同意。不過,著作權法所保護的著作,必須是人的創作,且必須具有原創性。
羽球和網球這類比賽,主辦和轉播單位早就開發出類似的鷹眼系統,用鷹眼判斷球的落點是在界內、壓線還是界外,並用電腦本來設計好的程式,自己呈現球落下的路線、球場邊線與落點的畫面。
一方面,這個球落點的畫面非常普及,所有的網球賽、羽球賽轉播,不斷出現類似的畫面,故此畫面沒有原創性。
二方面,這個畫面並非人類創作出來的畫面,而是電腦程式在既有的軟體執行下呈現出來的畫面,創作者非人類。當然,並非電腦以人工智慧運算產生的畫面,都一定不受著作權保護,倘若真的要保護,也可能是由電腦系統的操作者、開發商或擁有者,擁有畫面的著作權。關於人工智慧電腦創作是否受著作權保護的問題,目前科技仍持續發展中。到底要不要給予保護?著作權要給予誰?這些問題仍持續在學術與政策上進行討論。
既然原始的球落點畫面沒有原創性,也沒有人擁有著作權。任何人都可以對這個畫面進行改作、利用。
從新聞報導中看到,除了最早在球落點畫面下,利用邊線設計出一個白色的Taiwan,後來也有各種人利用各種創意,對這個球落點畫面進行設計。每一家的設計雖然都是以這個畫面為基底,但都略有不同。這些進行加工創意設計的圖像,因為具有設計者的原創性,就會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因而,要使用原本的球落點畫面,沒有問題;但不要使用他人進行創意改作後的圖像,而應該自己發揮巧思,自己進行改作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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