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育成老師 / 逢甲大學電聲碩士學位學程)

人的生活環境中,時時刻刻都存在著不同的聲音,不管您喜不喜歡,不管它好不好聽,根據這些無時不在地聲音,都可以依其不同的特性,《禮記.樂記》曰「感於物而動,故形於聲。」由空間中物體的震動,透過空氣介質的傳播,使耳朵聽到清晰悅耳的聲音,「聲」是強調聲音的來源(production);「音」則是強調聲音的接收。

首先依內容來分類,最主要的說明是依聲音的來源,第一個是大自然發出的聲音,包跨風吹聲、流水聲、下雨聲,這些來自於大自然環境所彈奏出來的聲音型態,它的運動型態並不是像週期變換的規律,有時聽起來讓人舒服放鬆,這種聲音稱之為自然音(Nature Sound)。

第二個樂音,所謂的樂音在一定的週期下以相同的波形或相同的型態,反覆發出的聲音,這反覆周期的聲音聽起來非常的悅耳,就好像是各種樂器所彈奏出來的聲音,如:鋼琴聲、二胡聲、小提琴聲等樂音,樂音的泛音是有規律的,此規律讓我們可以清楚分辨出每種樂器的聲音,因此稱之為樂音(Music)。

第三個非樂音,簡單來說就是樂音以外的聲音就稱之為非樂音,或者非連續的聲音訊號,例如人的聲音就稱之為非樂音的一種、突然一聲大大的擊破聲,也是非樂音的一種。

最後一種為噪音(Noise),以聲學角度來說明,即為聲波的頻率與大小為無規律地,簡單來說就是無論在生理上或心理上,聽起來不開心、不悅耳或是不喜歡的聲音,就稱之為噪音,例如抽油煙機的排放聲、鞭炮聲等。但是這裡面就包含主觀認定的差異,例如哈雷的機車,有些人喜歡哈雷機車的聲音,有些人則否。以上四種就是根據聲音的內容來做分類。

聲音的傳播是透過空氣粒子受擾動後,空氣壓力產生疏密變化的一個過程。因此「理論」上聲音的大小與壓力關係密切,而聲音單位應該要與空氣壓力一樣,如「帕(Pa)」。但實際聲音大小表示方式卻不是用「帕(Pa)」,反而是用新的名詞「分貝(dB)」來表示。舉個生活中實際例子,當接起電話時對方反問你:「欸~你那邊怎麼這麼吵?」而電話中回答:「對阿!我在馬路上,我這裡有1 Pa的音壓。」換個例子,當對方問你:「你那怎麼這麼安靜?」而你回答:「對阿!我在圖書館這裡有10的負32次方Pa。」如果使用Pa作為單位可能會造成溝通上的不便。

資料來源:http://www.bud.org.tw/Ma/Ma23.htm

  「dB」是透過聲壓之間的比例關係取對數,透過對數方式表示聲壓,此作法優點在於:

1.「符合人耳實際感受」:人耳對於聲音的感受類似倍數關係而非單純的絕對線性關係。

2. 「簡化表示方式」: 透過對數表示可以放大微小音量。

3. 「運算方便」:使用分貝單位可透過加法計算放大分貝數。

  上述「符合人耳實際感受」、「簡化表示方式」、「運算方便」是採用分貝作為聲音單位最主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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