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學院土地管理學系楊文燦老師

貳、休閒活動選擇

在休閒遊憩因市場需求而形成產業之後,無論公、私部門,甚至屬第三部門的社會公益團體或機構,均竭盡所能地提供各種多采多姿、多樣性的遊憩機會或產品。那麼怎麼選擇、如何選擇? 有時候反而在未獲得愉悅的遊憩體驗之前,就必須有一番征戰。影響休閒遊憩參與的因素很多,通常會從喜歡或不喜歡的心理因素做基礎,但往往事與願違,無法隨心所欲地選擇而生鬱悶,似乎與休閒遊憩是為獲得愉悅體驗的目的,產生了矛盾的現象。

為避免這現象的困擾,就是選擇參與活動之前,必要先考量的「休閒阻礙」(leisure constraints)的問題。休閒阻礙就是讓我們無法參與或是減少參與的原因或條件有哪些? 先考量哪些阻礙或條件是自己無法或不願去克服的,接下來再去選擇你(妳)付得起或是承擔得起的活動與場域,在量力而為之下的選擇,就會顯得很自由自在、沒啥壓力去參與,而且是如同選己所愛、愛己所選這般的心境,也就是達到休閒遊憩真正的愉悅體驗了。例如: 住不起五星級飯店,也不願存錢或借錢,那就先排除掉五星級住宿,衡量自己的能力選擇相對應的住宿,依此類推,直到無其他阻礙因素,那就很自在地選擇和參與,一樣可以獲得愉悅的休閒遊憩體驗。

另一思考是甚麼是正當或與不正當的休閒遊憩選擇? 其實,只有合不合法,其餘就是成本與效益的比較而已。聖經曰:凡事都可行,但不見得有益處。前述不合法的活動,原則上就無益處可言,因此選擇及參與休閒活動的益處就是追求愉悅體驗;惟這益處與其背後所付出的代價或成本做互相之比較,是利不及費、本益相當,還是物超所值,就是休閒活動選擇的依據了。例如:打家庭麻將是休閒活動,有娛樂、社交、激發腦力等益處,但打幾圈、輸贏多少、影響健康等成本或代價,就要考慮一下是否超過或划得來;換言之,自己須有個限度的設定,即呼應前述的「知止常樂」的人生觀,其餘休閒遊憩活動之參與,亦是如此。

選擇及參與休閒遊憩活動,是情緒或情感上的喜歡或不喜歡程度,但為了真正愉悅體驗的益處,行動前理性的成本與效益評估,仍是必須考量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