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吳朝欽 老師 / 逢甲大學 財稅學系)

臺灣的基本工資制度依據《勞動基準法》及《基本工資審議辦法》。2017 年 8 月 18 日 審議通過月薪調整至 22000 元、時薪 140 元。傳統經濟學認為提高最低工資會增加失業率,因為在最低工資高於市場工資時,會導致勞工有供過於求的情況,造成失業率增加,近期Jardim等人(2017)利用美國西雅圖的資料發表了一項研究,發現當西雅圖市把最低工資從每小時 9.47 美元增加至 13 美元,導致低薪勞工的每月收入減少 125 美元,顯示提升最低工資對低薪勞工有負向的影響。

當最低工資對低薪勞工有負向影響時,則會拉大高所得者與低所得者的所得差距,進而讓所得不均更加惡化,也就是說,政府或許也是造成所得不均的原兇之一。有趣的是,最低工資是否會造成所得不均取決於最低工資是否能增加低薪員工的薪水,從經濟學的觀點而言,這個問題的答案非常明顯,個人覺得政府不必積極干預最低工資的,而是應盡量制定維持公平的工作環境即可,好處在於不會破壞勞動市場原有的效率性,而且所得不均的情況也會縮小。

討論到此我們會學到一件事情:立意良善的政策往往是通往地獄的通路。 “The road to hell is paved with good intentions.” 也就是說,遇到事情冷靜下來,判斷未來的可能情況,三思而行,才不會造成愛之適足以害之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