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逢甲大學建築系 林季芸老師
荷蘭Netherlands即低地國之意,有超過三分之一的土地低於海平面,於是填海造地(即海埔新生地)以及建築堤岸防止陸地遭受水患成為國家基本工程。首都阿姆斯特丹的名稱源自阿姆斯特河(Amstel)的一處堰堤(dam),十七世紀初大量移民湧入,為因應移民定居的龐大土地需求與維持城市空間秩序,城市規劃成為首要之舉,以河口為中心往河道兩旁陸地發展,開鑿四條似同心半圓的運河(canal),最外一條的運河還有防衛(類似護城河)與水處理功能;沿著運河兩旁就是街道,為了強化各街道間的(橫向)連繫,於是形成一個似半圓輻射狀或半個蜘蛛網狀的街道網,中央火車站就設在圓心處,成為城市交通樞紐,這種街道網模式使居民們從各個地點到達火車站的距離都相差不遠;這樣的形式與規模一直維持到十九世紀才再往外擴張,今稱之為傳統城區。
阿姆斯特丹傳統城區及東側婆羅及施波倫柏半島(虛線框部分,來源:vvv Amsterdam)
隨著社會環境變遷與發展,此後的擴張規劃去除了原來同心半圓模式。此外,一般城市的成長常藉由市區鄰近土地使用變更而擴張都市土地,但阿姆斯特丹有些不同的是它擴張土地的方式,若干部分來自於填海造地,並依需求而打造陸地形狀,東邊碼頭地區即由此而來。1990年代之際,該地區重新規劃與改變為高密度住宅之用,婆羅與施波倫柏(Borneo1 Sporenburg)等就是其中兩小半島。
來源:http://en.wikipedia.org/wiki/West_8
婆羅與施波倫柏兩小半島鳥瞰圖(來源:Google Earth)
婆羅與施波倫柏是由荷蘭West 8建築師事務所負責整體規劃,並制定嚴格而有若干彈性的土地開發規則,包括:街道、綠地、停車、私有空地、樓層高度、基地寬度等,採取的策略有:
(一)為因應高密度的都市住宅需求,需要容納2,500居住單元,將兩小半島作為整體規劃,以高與低樓層建築物並置,並將多樣化(diversity)包括:住戶組成(例如,單身、頂客族、高與低收入家庭、中產階級等)、住宅面積(不同大小)、與住宅類型(有街屋、公寓-樓中樓、分層分戶等)實現在這處現代化都市地區,計有:三處大型公寓(apartment block)分佈在不同基地,其中頗具形式創意的案例就是鯨魚集合住宅(Whale Housing),建築物由菱形基地前後退縮出三角形的開放空間,並繞著街廓配置而圍塑出一個狹長的中庭,更為獨特的是整體形式塑造使人聯想到鯨魚昂首翹尾之姿,建築物因而以之命名,實際上是,“V”字型的屋頂傾斜線乃是隨著太陽所定,太陽高時屋頂線就高,低時亦然;
鯨魚集合住宅側面輪廓(來源:Anne Hoogewoning [ et al.] ed., Architecture in the Netherlands. Yearbook 2000-01)
由南面水域看鯨魚集合住宅(作者攝於2005年)
由地面看鯨魚集合住宅中庭(作者攝於2005年)
易言之,為了使若干居住單元獲得更多陽光而設計的結果,以符合永續發展的實踐;無論從附近街道仰視或空中鳥瞰,這座建築物皆成為相當引人注目的焦點;其他都是低樓層街屋,多數作為社會住宅(social housing)2 由官方以制式化生產;最為特殊的是在施波倫柏半島上,有一長條私有土地,前面臨道路而後面臨水域,由許多產權獨立的基地所構成,這些基地僅比一般街屋基地稍大一些,引人注目的是整排的建築物3各個有獨特性,因為不少業主委託知名的建築師設計,所形成的沿街立面甚為精采而不失整體性,堪稱「既見樹又見林」的都市形式,將如此多知名建築師的設計作品「一字排開」,彼此成列直接較量,還是舉世罕見之例。
由臨水域面看整排的建築物各個有獨特性(作者攝於2005年)
由知名建築師所設計的各個案例「一字排開」(來源:http://www.cabe.org.uk/case-studies/borneo-sporenburg)
(二)以都市設計塑造兩小半島空間形式,整體地區的虛體-包括公共開放空間:街道、綠地等與私有空地,充分藉由實體-建築物完整界定與塑造;令我十分折服的是:在婆羅半島東西軸向為主的街道中,以近乎45°斜角大膽而俐落地劃出一條十分寬敞的綠地,兩旁被斜切到的各個街廓角地,建築物完全依著斜角而建,造就形構完整的公共開放空間,可喻為「犧牲小我,成全大我」的具體作為。不僅虛體形構完整,所有建築物體的角色扮演亦相當清晰,各個區塊基地明確訂定建築物形式類型,包括:樓層數及高度、基地尺度、立面風格等,所以,可清楚地讀出三處大塊體集合住宅為主角,其他眾多而整齊並列的低樓層街屋為背景,達到「眾星拱月」的效果。
寬敞的綠地兩旁,建築物完全依著斜角基地而建(作者攝於2005年)
總言之,婆羅與施波倫柏兩小半島之規劃就是都市設計,將二維向度的土地使用與三維向度的都市形式作整體考量與執行,所以能夠完全控制都市空間秩序與都市形式塑造,成為舉世知名的都市設計案。事實上,不僅於此,在其他廣大的荷蘭城鄉地景上,也不時可以看到相當具有創意的建築物與與都市設計案例。正當我找尋為什麼荷蘭人有這些獨特表現的原因之時,2005年冬季,偶然遇見一位受高等教育與中年之際移居比利時的荷蘭婦女告訴我的答案是「多數的荷蘭人為清教徒,而清教徒總是以創意與理性為特徵」。
註解:
1. 當今,荷蘭境內有許多印尼移民,阿姆斯特丹為數最多,有不少移民住在Borneo Sporenburg兩小半島,Borneo之名即取自今之婆羅洲島(世界第三大島),印尼佔有該島較大部分土地,以為強化該族群文化。歷史上,荷蘭在十七世紀時佔領印尼成為殖民地,設有荷蘭東印度公司作為亞洲地區經商與貿易管理總部。
2. 或稱為輔助住宅(subsidized housing),類似台灣地區的國民住宅。
3. 這些各自獨立的建築物功能不一,有住宅、工作室、餐廳等,所以,文中敘述不以「住宅」統稱。
參考文獻
Arjen Oosterman, Housing in the Netherlands:exemplary architecture of the nineties,NAi,
Anne Hoogewoning [ et al.] ed., Architecture in the
Michelin ed., Travel Guide-Netherland, Michelin Tyre Com., 1998.
VVV Amsterdam
http://en.wikipedia.org/wiki/West_8
http://en.wikipedia.org/wiki/Amsterdam
http://www.cabe.org.uk/case-studies/borneo-sporenbu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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