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表示,鑒於現行稅制下,房屋及土地短期交易之移轉稅負偏低甚或無稅負,且高額消費帶動物價上漲引發負面感受,為符合社會期待,營造優質租稅環境,有對特種貨物及特種勞務加徵稅負之必要。
 
為健全房屋市場及衡平社會負面感受,並維護租稅公平,爰擬具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行政院院會於今(10)日第3237次院會通過該條例草案。財政部說明,上開條例草案分總則、稅率及稅基、稅額計算、稽徵、罰則及附則共6章26條文;主要內容如下:
 
1.       將持有2年以內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符合一定條件之土地移轉及符合一定金
          額之高價貨物與入會費納入課稅範圍。
 
2.       將房屋或土地所有權人、產製廠商、進口特種貨物收貨人或持有人及銷售入會
           費之營業人等,明定為納稅義務人,並規範課徵時點,以利徵納雙方依循。
 
3.       將合理、常態與非自願性移轉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土地、或其他特殊情況之特
           種貨物排除課稅或納入免稅範圍,以符合本條例立法意旨。
 
4.       明確訂定稅率、稅基及稅額計算方式。
 
5.       定明產製廠商登記、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及進口貨物由海關代徵等稽徵程序及
           相關罰則,以利徵納雙方依循。(全文來源:財稅部賦稅署)
 
根據研考會三月十日最新民調,高達六成七的民眾支持政府立法通過俗稱「奢侈稅」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顯示絕大多數民眾,期待政府透過奢侈稅,能夠減緩高房價帶來的貧富不均和購屋痛苦。但「民氣可用」的奢侈稅,即使確定七月一日上路,效果是否真能達到預期?若照目前法案種種問題來看,學者、業界都打了一個大問號。

自去年底政府拋出奢侈稅議題,從財政部到行政院會通過,奢侈稅草案邊走邊改,豁免條款從八項增到十項。像是還未組裝完全,就急著上路的拼裝車,使得奢侈稅鎖定的投資客,仍心存僥倖,認為政策效力打折的空間極大。

法案急就章,投資客不怕

其中最受爭議之處,就在於奢侈稅僅處理成屋短線交易,卻未規範國內投機情形同樣嚴重的預售屋市場。

財政部官員解釋,奢侈稅打不到預售屋,主因是若賣掉還沒過戶的預售屋,是出售「權利」而非房地產,屬財產交易所得,但會按交易獲利的實價(市價)課徵所得稅。

 原文刊登於天下雜誌2011年3月,468期

 

♣ 網路資源
  1. 奢侈稅-奇摩新聞搜尋結果
  2. 奢侈稅-Google新聞搜尋結果
  3. 聯合知識庫
  4. 天下雜誌
  5.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