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水質污染的污染源可以分為「點源污染」及「非點源污染」;點源污染是很具體從某一點進入水體的污染源,例如工廠放流水等等,點源污染可採用放流水標準,針對排放對象進行約束及管制;而非點源污染通常無一具體的排放源,為擴散式流入水體的污染源,例如:農地開發,因無法明確得知排放對象,故多採土地利用管制方式,進行非點源污染管制。以台灣的現況來看,隨著都市下水道發展日益純熟,相關環境法令標準健全,點源污染已有很好的控制效果,但非點源污染管制的部分,則仍有許多待改善的空間。
坡地開發所產生的污染則是屬於非點源污染,坡地在開發前有較多的植物覆蓋,土壤保水效果較佳,當坡地開發後,原本保水效果較好的土地則被破壞,不透水的土地面積增加。此外,若在坡地上種植經濟作物,例如:檳榔樹或茶園,這些經濟作物對土壤的抓地力較天然林地差,且為了維持作物產量,農民會施肥或噴灑農藥。當降雨發生時,雨水打落在地表,則在地表上的這些非點源污染物,會隨著雨水往下游流動,最後流入到河川或是進入到水庫水體中。
當污染物大量進入到水體中,水體水質將會受到衝擊,農作物肥料中有許多的營養物質,例如:氮、磷等等,這些都是造成水庫優養化的主要污染物,導致水庫水質惡化,進一步還會影響到供水系統。為維持人民良好的生活品質,穩定的供水系統及品質佳的自來水與飲用水質,是政府單位相當重視的課題,而山坡地開發不僅會造成山崩及土石流等災害,對於河川及水庫水質的影響更是不容忽視,因此,加強山坡地開發管制是刻不容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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