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建緯老師/歷史文物所)

歷史時代以後的漢族金銀首飾

臺灣歷史時代以後漢人服飾雖因時、地而異,但大體和大陸地區相同。在首飾方面,以金銀材質為主。從漢人遷台開墾初期雖然困苦,然女性亦隨大陸之俗,通常佩帶有一簪一珥,如《諸羅縣志》所云:「婦女過從,無肩輿,則以傘蒙其首;衣服必麗,簪珥必飾,貧家亦然。」[1] 至於富家千金則加上珠玉,價值千金。金銀首飾方面,女性有簪、頭針、或手鐲、腳鐲、耳環、戒指;男性則以戒指為多。

清代台灣婚禮,男方需準備新娘金銀首飾,如《彰化縣志‧漢俗》一節所曰:「凡議婚,……訂盟用庚帖及金銀釧,名曰『文定』;……貧無力者,男家母嫂姆嬸,造女家覘媳,但用銀簪親插其髻,名曰『插髻』。」[2] 而女方也要給新郎金戒指與金項鍊等。嬰兒彌月也會打金銀鎖片;甚至喪葬儀式上也要為死者準備飾物。

民國42年在臺南發現了幾座明墓,係研究臺灣早期漢人金銀首飾極重要的材料。在臺灣36座明墓中,26座位於臺南市,其中出有金銀首飾的分別是洪夫人墓、黃公墓、許懷冲夫婦墓與許申墓。洪夫人墓出土銀戒指1個;出土於台南市東郊虎尾寮社後園「明顯考黃公墓」之銀髮簪,全器長13.6 公分,簪首尖圓呈鳥首狀,兩側有圓點狀突鼓,寬0.7 公分,重11 克【圖4】;[3] 許申墓出有荷包束1個;至於許冲懷夫婦墓出土金銀首飾最多,屬於男性金銀首飾有銀冠頂1件【圖6】,女性有金耳鉤1對【圖5】。[4]

許懷冲夫婦墓的金耳鉤,造形上為勾耳的細金線作S形,前端焊有一空心圓球之物。但二件圓球皆已凹陷。在圓球末端皆見有有乳凸狀,其實原先應有另一圓球。

台灣漢人早期這種穿金戴銀的傳統其實與明清時代大陸沿海有關。明末的福建紹武府「簪珥必珠玉,……甚至鏤金銀以為器…」[5]原本尚儉之風逐漸追求奢靡「女飾似擬於妃嬪,徘優至有黃金橫帶者。」[6] 從實物上亦可找到例子。在南京中華門外鐵心橋明代墓出土的一對葫蘆形金耳環,與此金耳勾幾乎一樣,而這種葫蘆形金耳環在宋代首飾中已見。許懷沖墓的另一件銀質冠頂,同樣可在南京中華門外鄭府山明墓見到類似造形之雜寶紋金包髻。這些證據皆說明了明墓出土的金銀首飾,確屬明物。

清代金工師父大多來自唐山,以金銀和錫藝師為主,主要定居在臺南鹿港。以臺南為例,臺南市忠義街與民權路交叉路口一帶曾是臺灣傳統細銀工的重要聚集地點,素有「打銀街」之稱,但後來毀於二次大戰。其中幾位匠師,如蔡石蟳的鏨花銀器【圖7】,或是林啟豐所製作的銀質神帽,皆相當有名。[7] 整體來說,臺灣清代金銀首飾的加工方式和近似大陸地區,有鏨花鏤空工藝,以及拔絲纍絲工藝。然而,目前一般銀樓中的金銀首飾已很少見到這兩種工藝,大多是採用大量生產的鑄造法製作,千篇一律,已失去金銀細工的巧妙變化之美。僅有少數師父仍強調以手工打造,如鹿港的鄭應諧先生【圖8】

 

關於清代以後金銀首飾的用途,比起前一階段更廣泛。不論是婚嫁(項鍊、戒指、髮簪與頭冠)、嬰兒彌月或周歲(金銀鎖片)、為長輩祝壽、神明生辰或還願(金牌或金身),甚至是親人逝世也都大量使用金銀首飾。普遍來說,一般民眾佩戴銀製品較常見圖9】

在人的一生中有幾個過渡階段,即出生、成年、結婚、死亡。為了讓過渡階段能順利通過,世界各民族經常會衍生各種過渡儀式讓通過的過程更順利。有趣的是,臺灣民間經常會在親友面臨過渡儀式中互贈金銀首飾。一方面與黃金本身的正面的、光明的意涵有關;另一方面也隱含了經濟層面的禮物交換有關,具有某種契約的性質(如結婚)。

 

至國民政府遷台以後,在臺灣傳統習俗中仍保持有婚嫁中使用金銀飾的傳統。比方說,女子出嫁,男方需為女方準備金銀飾品,而娘家也會為出嫁女兒準備嫁妝,通常以金銀首飾為主。這除了表達娘家對女兒的心意,也讓女兒在出嫁後經濟困頓時能有後盾。因此,金銀首飾是很多婦女的共同記憶。

臺南市鄭成功文物館藏一件銅質鎏金鳳冠圖10】,器長30公分,寬30公分,重173克。器身主體為圓弧形帽框,框內有鏤空之卷草紋,並加以點翠。帽框正面鑲有三開間之塔閣,兩側為飛鳳、仙人童子等題材。原物定為明鄭永曆年間,盧泰康考證其與清代臺中林家傳世之「五品以上命婦鎏金鳳冠」類似,也和清代婦女首飾常見之纍絲點翠鑲珠工藝、點翠等技法呼應,因此應是清代文物。[8] 透過這件鳳冠可知,臺灣清代的金銀首飾工藝與大陸保持著亦步亦趨的關係。

 


[1] [清]周鐘瑄修,《諸羅縣志》,台北:文建會,2005年,頁231。

[2] [清]周璽,《彰化縣志》,臺北市:行政院文建會,2006年,頁430。

[3] 盧泰康,《府城登錄古文物研究計畫 期末報告書》,台南市政府文化觀光處委託,2009年1月10日,頁17-18。

[4] 朱鋒,〈臺灣的明墓雜考〉,《臺南文化》第3卷第2期,1953年9月,頁490。

[5] 韓國藩等,萬曆《邵武府志》卷十,風俗,頁18。轉引自徐曉望主編《福建通史》第四卷明清,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頁361。

[6] 邢址,嘉靖《邵武府志》卷二,風俗,頁44。轉引自徐曉望主編《福建通史》第四卷明清,頁364。

[7] 林明德編,《臺灣工藝地圖》,臺北:晨星出版,2002年,頁260-262。

[8] 盧泰康(計畫主持人),《府城登錄文物研究計畫──明鄭時期文物清查與分級建議期末報告書》,臺南市政府文化觀光處委託辦理,臺南藝術大學藝術史學系執行,2009年1月,頁9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