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電視上有一則汽車廣告,一開始是在課堂上,一位(看起來)用功的女同學在課堂上向(好像是)很帥氣的老師發問:「老師,品味是無法計算的吧?」,老師聽了拿下眼鏡(鏡片平平沒度數顯然是裝飾用的),嘴角微微抽動(希望不是有顏面神經方面的問題),開始抓狂起來,飆了滿黑板公式(應該要有數學老師出來抗議才對),畫面切到一台「比馬還自動又發達」牌的紅色五門掀背車好像油不用錢,上天下海亂跑一通,還穿插老師用粉筆虐待黑板,以及學生崇拜的表情。一陣兵荒馬亂之後,畫面最後出現「品味的絕對值」、「比馬還自動又發達3 五門限定 形動版 耀眼豋場」字樣。

當然,現實生活中,校園裡不一定都是帥哥美女,會讓學生露出崇拜表情的機會也不是很常見(學生比較常露出想睡的表情),不過,如果大家問我:「老師,品味是無法計算的吧?」,我不用飆公式,也不用虐待車子,就可以很豪邁的說:「品味,偶素不懂啦,可素偶豬稻,品牌,素有價值而且可以計算的」!

品牌的價值在有多少呢?根據歐洲品牌研究所(European Brand Institute)2011年的排名,蘋果品牌價值高達697億歐元(960億美元),打敗可口可樂,成為全世界最有價值的品牌,第三名是微軟,第四名則是Google,第五名是IBM。(這可不是偶胡縮鈀盜的,真的有歐洲品牌研究所,也真的有排名,這個排名也被不少媒體報導引用,請參考歐洲品牌研究所網站:http://www.eurobrand.cc/en/publication/eurobrand_2011,最後瀏覽:2011/11/08)
那這些價值是怎麼算出來的呢?根據產品的成本與售價、品牌的收入(例如授權金)、銷售總額等综合計算出來,複雜程度可不下帥氣老師的公式呢。

不用講複雜的公式,各位同學只要想一想,同樣是一個女用手提包,只因為掛上不同的商標,不同的品牌,價值就可能會有從幾百元到幾十萬元的差距。但是把兩個包包拆開來看,看一看皮革材料、金屬配件、黏缝工資的成本,怎麼算也不會差到上百、甚至上千倍,多出來的,就是商標的價值,就是品牌的價值。如果是知名品牌的商品或服務,消費者因為喜愛和信賴,會願意多花很多錢購買其實沒好那麼多的商品或服務。這也是法律保護商標權,取締仿冒商品的用意,讓商家可以脫離單純價格的競爭,可以維繫自己良好商譽,可以讓消費者各依其品味或預算的考量,有更多的選擇。

品味,偶素不懂啦,可是品牌,可是很具有潛力,值得好好經營,可以帶來極高收益。不管是公司、團體、學校或是個人,各位同學好好經營自己的品牌,提升競爭力,增加自己的附加價值,才是發達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