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奇厚教授/ 逢甲大學綠色能源科技碩士學位學程
《氣候變遷因應法》2023年2月15日由總統公布施行,納入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提升氣候治理層級、徵收碳費專款專用、增訂氣候變遷調適專章、納入碳足跡及產品標示管理機制。「碳權」簡單來說就是「排放碳的權利」,通常以「公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為計算單位,1公噸的碳排即為1單位,產業可透過取得碳權,以符合台灣政府的碳規範或因應國際供應鏈與倡議碳中和的要求。
碳權分為強制性與自願性。前者由政府做莊家,採取碳排放的總量管制,對管制企業如工業或發電業等排放大戶配發免費排放配額(allowance);後者透過減碳專案計算出的碳權(減量額度,credit),像是透過植樹造林、節能、沼氣發電等專案活動所取得。取得碳權的方法包括自然與人工兩種。自然的方法即透過植物自然吸收所產生的自然碳匯,能真正減少大氣中的碳排放;亦可透過科學的碳捕捉技術,將碳捕捉至地底封存。另一種人工方法即是透過人為避免碳的排放(即減碳),但容易受政策波動的影響。
《臺灣碳權交易所》於2023年8月7日正式掛牌營運,為企業提供國內外碳權交易與碳諮詢及教育等服務,協助台灣邁向淨零永續。國際知名的碳交易平台有:聯合國碳抵扣平台網站(United Nations Carbon Offset Platform)、新加坡氣候影響力交易所(Climate Impact X,CIX)、黃金標準(Gold Standard, GS)、南極公司(South Pole)與Puro.earth等。每個交易平台的碳權應會說明碳權來源、所採用的方法等資訊,且經過認證標準,若企業想買碳權,應使用具有實質減量的碳權,確保抵換碳權的品質。
相關連結:
- 氣候變遷因應法- 全國法規資料庫 點入看全文
- 聯合國碳抵扣平台網站 United Nations Carbon Offset Platform
- 新加坡氣候影響力交易所 Climate Impact X
- 黃金標準 Gold Standard
- 南極公司 South Pole
- puro.earth
*圖片為作者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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