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施孟芬博士後研究員 / 大學社會責任中心

今年由埃及主辦的聯合國氣候大會(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COP27,據說在最後決議時,因歧見過多而使原定議程延後了30多個小時才結束。據歐盟執委會副主席提孟思(Frans Timmermans)透漏,有些國家甚至威脅要收回「控制升溫1.5°C以下」的目標,以及提出想廢除每年更新國家排放計畫的要求。又好不容易「控制全球升溫1.5°C」的目標在各方角力下終於守住,卻因產油國的反對,沒能讓原本提議的「逐步減少所有化石燃料」(phasing down of all fossil fuels)成行,僅淡化成跟COP26所提的「逐步減少煤炭」,相同的結論。 逐步淘汰(phasing out)與逐步減少(phasing down)不只是語意上的不同,在實際減排效益上,更是天壤之別,難怪去年氣候大會的主席夏瑪(Alok Sharma)對今年的結果大感失望,經過去年COP26丟出Net-Zero的震撼彈之後,今年應該更加追擊的COP27卻幾乎沒任何進展,僅能守住去年承諾的底線而已,最多就是定下了號稱歷史性協議的「損失與損害」(loss and damage),在實際減緩排碳上,相較於COP26,並沒有更多的積極目標。

從這方面來看,各國排碳源頭對於減碳的行動明顯不足卻在大會最後同意「損失與損害」協議以支付氣候災害造成的損失,顯示其行為與觀點的矛盾之外,也反應各國大佬對於氣候變遷對人類的不可逆影響體認明顯不足。 氣候變遷對全球數十億人的人權產生深遠影響,不論窮國還是富國都無法避免極端氣候的影響。只是,因爲資源有限之故,窮國很少造成環境的負擔,在極少資源的情況下,對抗氣候危機的方法有限,卻要為氣候變遷付出巨大代價,往往承擔更大的災害,這就衍生出氣候正義(Climate Justice)的問題來了。由此可知,氣候變遷不僅是科學和經濟問題,也是倫理道德問題。氣候正義與倫理道德息息相關,處理的是責任的分配與能力的負擔,其中包括:分配正義、程序正義、代際正義三個面向,必須同時符合三者的標準,也才能實現真正的公平正義原則。

「損失與損害」協議即是設立基金,為救援這些受到氣候變遷影響的國家重建家園,以及協助提供所需的財務援助。這與過去工業化國家所提供的綠色氣候基金(Green Climate Fund)不同,它不只是以金援修著脆弱國家減少災害、進行重建與調適,而是更進一步要求,工業化國家必須對排碳所造成的災害負起責任(liability),以及負擔賠償(compensation)。

這下子富國開心不起來了。

雖然這樣的概念早在許多倡議人士心中、腦中盤旋許久,但COP27白紙黑字的將此協議落定,確實是打破20多年來該領域僵局的創舉。長期以來,氣候基金確實是為了提供於減少碳排放以及協助受到氣溫不斷上升迫害下的國家,然而,對於已經失去家園與基本生存條件的人民而言,他們仍舊是一無所有。因此才有人警示說,受到氣候變遷影響下的受害者,是富裕世界裡看不到的幽靈(The victims of a changing climate were the ghosts the richer world just couldn’t see)。今年因氣候變遷,飽受洪災侵襲的巴基斯坦,就是一個最佳例子。作為一個溫室氣體排放量僅佔全球總排放量1%的國家,卻處在氣候變遷災難的最前線,承受極大的代價就是全國有三分之一的土地泡在水中,超過3,300萬人的生活受災情影響,甚至無家可歸。而對身處在巴基斯坦,目睹家園在洪水中消失的人們來說,投注多少資金補助建立太陽能面板或是離岸風電根本不具任何意義。也許當基金背後連結的意涵改變,人們的想法才會開始逐一串連、相通,真正的正視因人類活動所造成的苦果,共同為已臨在前的困境做出努力。

地球只有一個,包覆它的大氣層也是。其中有多少超出自然環境所能負荷的碳,全體人類正在共同承擔著,不論性別、年齡、種族,或國籍、領土。面對氣候正義、環境倫理議題,也許該以德國猶太哲學家,漢斯・尤納斯(Hans Jonas,1903-1993)的話做本篇結尾:

The “first commandment” of future ethics: the imperative not to endanger the future existence of mankind. (給未來倫理的「第一誡」:不危及人類未來的生存)

圖片說明:圖表顯示了來自五個不同科學組織的測量的全球平均溫度的相關性,數據的基準時間軸為1850至2025年。可觀察全球在近200年間的氣候變化。1975年後至今的升溫變化尤劇。

圖片來源:Global average temperature-NASA-GISS Navigation Page, HadCRUT, NOAA, Japan Meteorological office, Berkeley Earth.

參考資料:

  • BBC News (2022/11/20),Climate change: Five key takeaways from COP27
  • 路透社(2022/11/21),COP27 delivers climate fund breakthrough at cost of progress on emissions
  • Global Climate Monitor
  • Understand global change
  • John Rawls (1971), A Theory of Justice: Original Editi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https://doi.org/10.2307/j.ctvjf9z6v.
  • Hans Jonas (1985), The Imperative of Responsibility: In Search of an Ethics for the Technological Ag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