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雖然無形,但無時無刻在你我身邊發生,

不信的話,來圖書館看看!

首先,進入圖書館,

『請勿使用或攜帶盜版書籍入館』標示提醒你棄暗投明:

接下來,來到電腦檢索區準備上網使用圖書館200多種的電子資料庫時,

將看到『電子資料庫合理使用注意事項』告示/桌面,

提醒你合理使用相關資料。

◎ 請勿大量下載或利用自動下載軟體擷取資料。

◎ 下載之全文資料,請勿於網路上公開傳佈或於公開網站中提供下載。

◎ 請勿將資料用於商業行為。

◎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違反相關規定者,一旦查證屬實,讀者須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在影印資料時,貼心的叮嚀『請勿非法影印資料』包圍在你身邊:

『當您使用館藏資源時,請勿任意重製、散播。
請確實遵守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及第四十八條之一的規定,
依個人研究之要求,得重製已公開發表著作之一部份,
每人以一份為限。』

複印出來的資料會有「請尊重智慧財產權、請勿非法影印」浮水印標誌喔!

千萬不要以為影印機發生了靈異事件。

當來到三樓的多媒體資料區與視聽小間借閱影片時,美麗的館員會提醒你:

『勿任意重製、散播他人作品』

『家用版視聽資料限個人借閱,請勿在公開場合播映』

(也就是不能在圖書館觀看啦!)

『借用本館三樓之視聽設備時,禁止播放或展示個人擁有之視聽資料。』

(也就是禁止讀者自己帶片子來圖書館觀看啦!)

尊重你我的智慧財產權,

若想更進一步瞭解圖書館智財權二三事,

請參閱『圖書館智財權宣告』。

也歡迎你來分享圖書館其他智財權的表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