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於12月6日三讀通過勞基法部分條文修訂,完成民進黨執政後所推動的勞工工作日數改革政策,確定實施「一例一休」、刪除勞工7天國定假日、「特休假」未休完,雇主應發給工資、提高休息日出勤之加班費、增加資淺勞工特休假。

但原本為保障勞工休假權益的「一例一休」,因未全面考量台灣不同產業其運作模式之差異,造成勞資雙方對此修訂都有不滿,原本自願加班,且依賴加班費補貼生活所需的族群,其收入可能減少,也帶動運輸、餐飲等各行各業宣布調漲價格,客運減班、醫療機構取消夜間或假日門診等,也影響到民眾的生活便利性,然而這樣的動盪是良性改革前不可避免的陣痛,或者只是執政者粗暴的政策上路,還需要時間觀察。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一例一休是指所有勞工每週可以有一天的例假及一天的休息日,例假為強制休假,休息日可做為彈性加班的空間。

  • 例假日只有在必要(天災、事變或是突發事件)時,雇主才能要求勞工加班,而且依規定需讓勞工擇日補假,並加倍給薪。
  • 休息日則在徵詢勞工同意後,可加班,並支付加班費。

【資料來源:勞動部

但其實勞動政策最大的問題在修法真的保護到勞工權益了嗎? 當慣老闆利用技術防禦來規避新制度的推動,要養家活工保自己的勞工們,敢檢舉嗎?

【參考資料來源:商周.com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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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藏資源:一例一休真的對你好嗎?(via Hyread電子書/電子雜誌)

※網路資源:勞動基準法修法常見問答集一例一休懶人包一例一休大哉問勞基法到底在改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