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健保於今年02年一月一日正式上路實施。其修法的目的在於,修改繳交健保補充保費六大所得,用以擴大費基,解決健保財務虧損。
二代健保將保費分為『一般保險費』及『補充保險費』兩大類
(一)、 一般保險費費率從5.17%降為4.91%
(二)、 補充保費扣繳
1. 個人所得有下列6項特定所得金額達5千元以上,而未超過1千萬元部分,按費率2%計數補充保險費
(1) 由所屬投保單位發給,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以上的獎金
(2) 非所屬投保單位發給的兼差所得
(3) 沒納入投保金額的執行業務收入
(4) 持有股票受分配的現金股利、股票股利
(5) 利息所得
(6) 租金收入
2. 雇主每個月發放的薪水總數,超過其雇用的所有員工,當月健保投保金額累加以後的總數時,就其所超過的部分,也要計繳2%補充保險費。
另外,二代健保規定,對大專以下工讀學生、中低收入戶、領有身心障礙生活津貼等民眾,領取的兼職薪資所得低於18,780元者均免扣取補充保險費。
長期出國致戶籍已被遷出國外的民眾,返國投保等待期由4個月延長為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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