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二十一世紀的非營利事業中開創新與心的世界,讓民眾都能有一個人類尊嚴的生活,是非營利事業運動對被一般社會排除者的責任。開創台灣社會事業運動新與心世界的典範,筆者以關係人角度的核心、社會大眾、案主及其家屬心中的信任與非營利事業的五項信任資產,與讀者共勉之。

1.關係人角度的核心:非營利事業是以人為主體的社團法人或公益服務為宗旨的財團法人,哲學家康德強調:「人應該是目的,而不只是工具,非營利事業的人是結合自動自發之共同意願志同道合的人,從事公益或慈善服務。主要關係人是服務對象案主、負責經營管理的專職人員、志願服務人員、捐贈金錢物質的贊助者及社區民眾。非營利事業的社會責任在宣揚人類社會與自然福祉的理想與信念、致力人性、社會及正義發展、提供服務給需要者、充分顧慮服務對象案主的感受需要與社區的福祉。2.社會大眾、案主及其家屬心中的信任:非營利組織提供給社會大眾、案主及其家屬無形的信任帳戶,非營利組織在社會大眾、案主及其家屬心目中真正的地位,關鍵就是彼此的信任。實際從事非營利事業工作的志工與聘任專職人員,必須透過建立個人信用為案主及其家屬提供更好的服務。而建立的個人信用包括正直、立意、才能與成果,正直視其言行是否一致,立意視其是否另有居心,才能視其是否貼近時代脈動,成果視其一向的表現 3.非營利事業的五項信任資產:除看得見的有形資產,還有無形的五項信任資產攸關一個組織是否能夠永續經營。五項信任資產包括基礎核心的自我信任,其餘由內而外分別為人際信任、組織信任、市場信任與社會信任。非營利事業在選任幹部與專職人員的自我信任基礎,透過表裡如一的行為,建立與社員間的人際關係信任;經由上下一心,嚴守經營管理紀率制度行動,建立組織信任;至此,非營利事業建立良好形象聲譽,獲得市場信任;盡心盡力為奉獻社區與社會而努力,贏得社會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