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賢東 老師/財經法律研究所)

老一輩的父母常用閩南語說:「囝仔係用金子ㄎㄨㄥˇ(意為堆砌)出來的」,筆者小時候聽了頗不以為然,俺又不是天天吃牛排,哪花得了那麼多錢?等到自己養小孩的時候,才打從心底認同這句話:喝的奶粉、包的尿布、穿的衣服、玩的玩具哪一樣不用錢?

等小孩上學後,為了能夠在升學甄試或超額比序的「競賽成績」項目獲得高分,報載有的父母甚至花費30萬送小孩參加密集的發明課程,希望能夠「出國比賽、得冠軍、拿金牌、光榮逗蹬來」;而在「輸人不輸陣」的心態作祟下,不管是真正有心研發設計也好、或是拿張獎狀以便升學加分也罷,創新發明彷彿成了一場燒錢大賽,聽說開模費、場地費加指導費合計破百萬的也有,使得發明展「金牌」真的要用金子才能夠「ㄎㄨㄥˇ」出來。

這樣的專利能不能上市賺錢呢?部分的專利藉由移轉或授權取得了為數可觀的權利金,但是整體的獲利率卻是偏低的;以目前全世界的專利平均獲利率來看,每一百件核准的專利中、大概也只有不到三件專利能夠生產出實際的產品,其餘的都只能停留在紙上談兵的階段,淹沒在浩瀚的專利公報當中;如果沒有負責生產的工廠與行銷管道配合,想要將專利商品化的機會極低,父母親的巨額投資很少能夠成功回收吧?再者,負責甄試審核的教授們每年都看到這些來自各國的發明獎狀及證書,也會進一步去細究專利的內容與價值;如果考生面試時無法回答出得獎專利的內容或技術特徵,反而會被當場抓包而扣分、得不償失呢。

俗語說:「內行的看門道、外行的看熱鬧」,如果小孩有創作天份,做父母的當然要好好栽培;反之若硬要揠苗助長的話,不如看看熱鬧就好—每年都有舉辦發明展啊,可以去「看熱鬧」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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