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燒,是人類身體狀況異常的警示,牛也一樣。人發燒了,會到醫院,請醫生量體溫檢查身體,如果是一頭會算數的神牛,可能也會走到醫院,但是要它開口要求量體溫,那可就難了(神牛應該只會點頭算數吧)。美國印地安納州里奧市,有一位史考特伯恩先生,就發明了一組測量動物體內溫度,並且將數據傳給電腦的系統,申請並通過美國專利商標局審查,獲頒第5984875號專利。
<美國第5984875號專利 Ingestible animal temperature sensor>
這可以申請專利?是的,只要沒有專利法上規定不准專利的情況(哪些情況不准專利,篇幅有限,就改天再說囉!),發明只要具有新穎性、產業上利用性和進步性,就可以取得專利!
什麼是新穎性呢?就是這個發明必須要是新的,以前沒見過的。例如以前曾經有人想用「活魚展示之綁束方法」向我國智慧財產局申請專利,他主張用這樣的方法綁魚,可以不傷害活魚,又方便展示,而且可以有效延長活魚展示時間。結果,雖然一度獲得專利,但是,不久就有老漁民出來說:「這種綁魚方法從我阿公時代就有了,怎麼會取得專利呢?」所以呢,阿公既然用過,就是不「新」,沒有新穎性,專利就被撤銷了。
產業上利用性是什麼呢?是在產業上可以實施的,但不一定是可以取得競爭優勢的,東西賣不賣的出去,要看你東西好不好,消費者賞不賞光,這個,是「市場」決定的,不是智慧財產局可以決定的。有人申請了下面這個帽子專利,不規則帽緣是白色的,凸出圓頂是黃色的,所以,如果有人帶這頂帽子從圖書館門口走過,你在四樓窗邊往下看,就是一個–走路的荷包蛋,這到底是不是真的好,我也不知道。
至於進步性,就是說這個發明不只是新的,而且和舊有的比起來,是有相當進步的。看到舊有的,再和現在發明的相比,有很大的進步,不是一下子就想得出來的,這就是進步性。例如在史考特先生之前,有人申請了下面這個專利,在牛體外固定儀器,測量並紀錄牛的體溫。
也有人申請過下面這個專利,利用牛身上的發訊器,來確定牛的位置,以方便管理。
但是,看到前面這兩個專利,一般人會很容易想到可以把溫度計放在牛隻體內,再把訊號用無線方式發送給電腦呢?不太可能!所以囉,這樣很就有進步了。符合這些條件,就可以申請專利。
創意要獲得保護,拿到專利,其實沒有那麼難,同學們如果有好的點子,不妨可以試一試。如果對智慧財產權有興趣,學校通識教育中心裡面,也有提供智慧財產權的課程讓大家選修喔!
葉老師的Blog Po 文既有知識性,又十分地有趣!真是太讚了!
倒是有兩個問題想請教老師,在談發明的新穎性時,老師文中寫道:「有老漁民出來說:『這種綁魚方法從我阿公時代就有了,怎麼會取得專利呢?』所以呢,阿公既然用過,就是不「新」,沒有新穎性,專利就被撤銷了。」
1. 發明的新穎性,並不是誰先提出申請就可以,是嗎?
2. 老漁民是否要也需要將他阿公時代的方法提出證明給專利局,專利局判定後才會撤銷?
這位讀者您好:
看到您的留言,什麼知識性啦、有趣啦,實在是不敢當,這樣寫,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是作者假扮路人留言給自己哩…
回到您的問題,根據我國專利法二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凡可供產業上利用之發明,無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依本法申請取得發明專利:
一、申請前已見於刊物或已公開使用者。
二、申請前已為公眾所知悉者。」
所以,不是誰先申請誰就有新穎性,如果申請前已見於刊物或已公開使用或已為公眾所知悉,就喪失了新穎性。就算已經拿到專利,只要能證明這個綁魚方法在申請前已經是公眾所知悉,根據專利法六十七條第一項,智慧財產局就可以依舉發或依職權(也就是智慧財產局自己自動自發)撤銷發明專利權。這個專利2002年核准,在當時還引起了一番討論,2005年專利權就被撤銷了。
很高興您會對這個主題有興趣,如果還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留言喔!
葉德輝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