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楊文燦 老師/ 建設學院土地管理學系)

前面提到一個觀念是說工作追求財富是為了休閒,怕有一些誤導,好像有錢才能休閒,其實不然。有錢不一定追求奢華的休閒,也會追求簡單純樸的休閒方式,例如農村之旅。反之,沒錢不必然只能參與簡單純樸的休閒方式,也有人先貸款來趟豪華之旅,在分期付款慢慢償還。從這觀念看來,追求休閒體驗與效益的滿足,似乎比金錢的多寡還來得重要了。
休閒遊憩需求理論講到人們追求休閒參與有四個層次,(1)活動選擇;(2)場域選擇;(3)體驗獲得;及(4)衍生長遠效益。換言之,人們有休閒遊憩的動機後,第一,想到參與甚麼休閒活動;其次,到哪裡去;再來,獲得什麼當下體驗;最後是爾後對個人有何益處。休閒活動與場域多是由業者提供,而體驗與效益則是遊客或消費者參與後的產出結果。因此,休閒遊憩參與的關鍵,就在於遊客追求甚麼樣的體驗,期待獲得甚麼樣的效益。
遊客或消費者自己如何知道要得到甚麼體驗與效益呢? 首先是動機,就是個人內心的一種驅力,例如: 工作一段時間後,會有逃離該工作環境的念頭;孤單一陣子後,會渴望社交活動;駐留都會區久了,嚮往自然鄉野等,均是餐與休閒遊憩之驅力或動機。在過去旅遊經驗、個人偏好與限制(檢視自己能力)與期待等因素影響下,產生參與休閒遊憩活動與場域之需求,作為規劃或選擇一趟休閒遊憩之旅的參考。
有錢沒錢的人都需要休閒遊憩,只是方式不同,所以還是追求體驗與效益為主要思考,才能達到有意義之休閒遊憩的目的。這個觀念的建立,可以讓我們了解錢不是休閒參與的主要關鍵因素,也就是幫助我們在不同的財務狀況下,追求不同型態的休閒遊憩生活。換言之,不論是去五星級豪華渡假村,抑或去荒野露營,均可以怡然自得,而充分享受休閒人生了。